“投机文物学” 实属文化短视
2013年3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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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文物学” 实属文化短视

朱四倍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表示,城镇化和留住传统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他说,复建“文物”,是因为此前都拆完了,拆完后又开始做假的了。我20年前就担心这个问题,现在这个情况出现了。之前,为了GDP把古迹打碎了,现在开始重建,还是为了GDP,还有一种情况是为了他们的文化政绩。

笔者把“为政绩和GDP把文物拆完现在又开始做假的”现象称之为“投机文物学”,因为在一些官员的眼中,所谓的文物已经不是“文物”,而是能否换取政绩和利益的筹码,能换取的,就是文物,不能换取的,就不能进入视线。这不能不说是对文物价值的藐视和对社会文明的颠覆。

资料显示,近30年我国消失文物多半毁于建设活动,这恰恰佐证了“为政绩和GDP把文物拆完,现在又开始做假的”现象。有关方面以建设的名义搞破坏,以追求政绩,为追求GDP,文物是可牺牲的。更要命的是,在毁坏文物的背后,有可能存在利益勾兑和腐败现象。学者阮仪三认为,中国目前在城市遗产的保护上存在真古董不如假古董的误区。一方面,我们在不停地拆除城市里仅剩的“真遗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惜斥巨资修建“假古董”,这些都是经济利益驱动,是一种文化短视。

从根本上说,“投机文物学”是对历史文物缺少敬畏感,并且常常用金钱目标和政绩利益来衡量物品价值大小的结果,是金钱思维和利益逻辑深入渗透到文物保护事业的结果。可以说,即使有了充足的经费,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只要这种利益思维还存在,只要用文物来变现和置换金钱的逻辑还占据主导地位,一切都是无济于事的。因此,要从根本上避免“投机文物学”产生,就要制度化纠偏: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制,二是完善法律,三是从培养对文物的敬畏感、放弃用文物置换利益着手。如此,方能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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