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2013年12月31日后没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以及在2015年12月31日后未能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这意味着,安徽制药产业未来的格局将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关系到一些制药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带领全省药监系统和企业,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打一场攻坚战,并务求这场战役的新胜利。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推进全省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明确了目标,并确定了时间节点。
明确时间、责任和目标
据介绍,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制定出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和要求。
首先省药监局将成立新修订药品GMP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医药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修订药品GMP实施领导小组。企业内部严格管理与药监部门外部监管力量形成有机衔接,内、外监管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就能有效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有效、可控。
同时,各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省局工作目标时段要求和各地实际,分析企业情况,明确整体规划,确定阶段工作目标。企业要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进行规划,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向省、市局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计划、按时限要求实施并通过认证。
分片包干,鼓励企业重组
为了确保工作的实施扎实、细致,省药监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总体情况和具体进度进行梳理,指定联系督导员,分类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省药监局将对重点企业实行分片督导联系制度,落实有关职能处室和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负责人,每人负责联系一到两个片区企业,根据需要,不定期对片区所在市局和企业进行调研和上门指导。
此外,还将请专家和资深检查员到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对于基本具备实施条件的企业,督促其尽早申请认证检查,促其早日通过认证。对企业基础差、改造投资大、产品无市场、技术人员不足的企业,鼓励其勇于退出或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通过认证将给予优惠政策
今年将在年内率先申报新修订药品GMP的企业中,评选具有一定条件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促进企业加快实施进度。
鼓励企业在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过程中,贯彻落实工信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开展企业间的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促进产业升级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各市药监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优势企业药品GMP改造项目,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