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政府今年第3次常务会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出炉,合肥市将出台扩大有效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市场消费等七个方面共计40条政策。
注册资本
高校毕业生等可部分“零首付”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合肥将对他们的创业注册资本“开小灶”。
如果他们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但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合肥将免收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保障房
年内新增4.2万套
合肥年内将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4.2万套,基本建成1.64万套,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和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多渠道并举,多形式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限购
合肥楼市继续吹“限购风”
合肥今年将继续实施限购政策,鼓励首套住房和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首套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支持行政区域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积极探索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物价
物价上涨,保障标准不会“原地踏步”
合肥将定期分析研究价格形势,制定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落实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合肥市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建立覆盖更加广泛的应急、实时价格监测体系,拓展价格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民生价格采集、发布数据的覆盖面和实用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困难企业
可缓缴6个月养老、医疗等保险费
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选派市直机关县处级干部进驻骨干企业现场服务,针对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采取“派单消号”等“一企一策”办法解决。
今年将继续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6个月,此外,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按不低于30%比例降低,个人缴费费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