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益人士邓飞微博爆料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多年。(本报今日09版)
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谈》就刊发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记者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
水是生命之源,由于地下水受污染严重,2002年以来,“癌症村”、“怪病村”现象在中国各地频频出现,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同样重要。不治理地下水污染,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生态文明,中国也不可能真正美丽。然而,地下与地上还不一样,地下水一旦污染,治理的代价更大。
为此,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抓石有痕的狠劲从两头对污染源治理和预防污染!
一方面,抓好污染源的治理和污染的预防,对现有污染企业必须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对违规排污的和项目作环评时故意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按污染环境罪进行追责严惩!
另一方面,必须打掉排污企业的保护伞,改正畸形的发展观。现在有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GDP,规定每月15~25天不等的“企业宁静日”,不让执法部门到企业进行检查,这给不良企业提供了偷排的可乘之机。为此,对执法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与排污企业通风报信沆瀣一气的一律进行严惩,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此外,还必须想方设法调动公众和媒体监督的积极性,让排污者无处可遁。这样才能建设好我们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