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韩宁会 胡志斌 记者 张发平) 昨日,记者从马鞍山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该市将从4月份起正式限行“黄标车”。
根据方案,实行区域限行的车辆包括,在马鞍山市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注册登记,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限行区域将分4个阶段进行,并根据实行情况逐步扩大至其他区域。4月起,该市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一百元罚款并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