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媒体获得消息,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已就陈发树起诉云南红塔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方陈发树被判败诉。至此,陈发树与云南红塔涉及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正式告一段落,距离双方《入股协议书》的签订已经近三年半的时间。但是故事远未结束,陈发树方面已经准备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09年,本着回归烟草主业愿望的云南红塔,做出了将其持有的6581.39万股云南白药股权转让的决定,9月10日,云南红塔与福建首富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发树以33.54元/股的价格,购买云南红塔手中的6581.39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2.32%),股权转让总价达22.08亿元。并于随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把22亿元股权支付款打入红塔账户。
但是其中的一项附加条款让陈发树的22.8亿资金白白的在云南红塔账户上睡了两年大觉,而作为投资方的福建首富颗粒无收,反而陷入持续三年之久的漫漫起诉之路。
这项附加条款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报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陈发树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之中,因为这一审判一等就是两年多的时间。
2012年8月23日上午,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云南白药股权纠纷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涉资金额高达22.08亿元,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当日,法庭并未宣判,审判长宣布双方上交书面陈词后待合议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