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春节临近,保健品进入消费高峰期,而一些消费者盲目选购保健食品,给食用者带来安全隐患。药监部门昨日发出警示:购买保健品,要正确选择,同时要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品首先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
每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时,务必谨慎,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再进行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结合自己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
消费者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保健品,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绝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消费者如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品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