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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长骗取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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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长骗取公共财产

潘贤俊 记者 李世宏
 

星报讯  身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却知法犯法,日前,霍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案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男,宿州市人。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期间任某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05年1月25日和3月16日,淮北市物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2004年9月淮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淮北市物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的市政工程管理处搅拌中心拍卖款中80万元扣留,用于支付江苏扬州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执行款。

淮北市物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扣留80万元后,王某采取以少充多冲抵执行款,骗取公共财产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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