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一套水晶杯1800多元,寄回家碎了4个。快递说只赔运费的3倍,这合理吗?”合肥市民小陈向本报吐槽。昨日记者获悉,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快递企业野蛮分拣将被处最高3万元罚款;损坏赔偿额度不受“3倍运费”限制;验后签字正式纳入制度。
罚款:野蛮分拣最高罚3万
新《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这是部门规章依法处罚额度的上限。“可以看出,对野蛮分拣,制度上是严格禁止、严格处罚的。”赵晓光说,对如何界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
赔偿:额度不限“3倍资费”
合肥市民小陈的疑问,很多消费者都有。那么,快递赔偿到底应该怎么算?
对此,新《办法》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赔偿额度不受“资费3倍”的限制。
规范:验后签字纳入制度
到底应该先签收再开箱验货,还是应该先开箱验货再签收?自打有了网购,消费者和快递员就争论不休。
《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提供验收服务,收件人验收无异议后签字,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可见,先验收后签字已纳入制度性要求。
采访中,有消费者对此提出建议,在外包装上标明易碎品、抗压等级,并多加些泡沫包装增加缓冲;快递企业还可以为易碎品安排快递专项,收费可适当抬高。
此外,《办法》规定,对于私自变卖“无着快件”的快递企业,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