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24日,凤阳交警大溪河中队民警在省道307线执勤。14时50分,从高速出口方向驶来一辆皖C号牌的五菱面包车。见前方有交警执勤,驾驶人随即一转车头就跑。
民警判断该车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了解村里的道路是一个封闭的“断头路”,便立即驾驶警车跟踪而去。就在民警驾车刚驶进村庄公路时,发现该车在前方遇堵后,又迎面回来。驾驶人看到跟踪而来的警车后,便迅速将车开到一个农户院中躲避。
在农户院门前,民警发现车上三名驾乘人员全都下车,一人在院中发呆;另两人相互配合,正在翻爬院墙,并且其中一人已经越过院墙,向村外跑去。民警迅速包抄,紧追约300米后,将翻墙而逃的人员控制。
民警核实了驾乘人员身份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原来翻墙逃跑者就是驾驶人,姓孙,家住五河县新集镇,当天上午到凤阳办事,中午和朋友聚会时喝了2两白酒,酒后驾车回五河。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是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针对孙某行为,民警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