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廉租住房的合肥市民要注意了,无论是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审批方式,还是收入核定等,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昨日,合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上,合肥对原来的保障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进行了部分修订。
如何申请?
向社区居委会申请
为遏制廉租住房保障可能出现的“非保得保”和“恶意骗保”现象,合肥拟将原来的“区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的程序修改为“社区居委会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并第一次公示->区住建局会同区民政(人社)局等部门复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终审并第二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保障登记”的审批程序。
怎么核定家庭收入?
民政(人社)部门调查
目前,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定工作一直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的方式予以核定,伴随廉租住房保障面的逐步扩大、申请家庭人员流动性的增加、社区居委会核定家庭收入的资源受限和民政部门低收入家庭核定资源的现行优势等实际情况,今后对于申请家庭,将由区民政(人社)部门负责对其家庭收入情况事实调查、核实、认定。
谁来管?
后期管理交给区住建部门
根据审批程序的变化调整,将由各区房屋登记中心承担的申请家庭的住房审核、联系区民政(人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日常工作交由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谁不能申请?
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合肥将增加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具体为:“拥有轿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有经营性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等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规定”内容。
物业谁来问?
聘请廉租住户从事保洁等工作
建议将廉租住房小区实行物业招投标方式委托社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并尽可能聘请廉租住户从事简单的保洁和秩序维护工作,为廉租住户提供基本就业岗位(可由区、街道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后期管理工作,整合和发挥基层管理资源)。
坏了谁来修?
申请年度维修计划
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向合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申请年度维修计划,维修实现限额委托招投标管理,并由市财政审核、审批、拨付。
七种违规情况要退房
发现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合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退还已经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追缴其非法收入。按照合约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对拒不退出的,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
2、改变廉租住房房屋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加层、改建、扩建或改变住房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拖欠物业管理及公共能耗费用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