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民晚报》报道 尽管已是六七年前的陈年往事,但当涉嫌受贿案发后,还是从家中搜出现金180万元。昨天上午,上海市一中院上午开庭审理原南汇区发改委主任孙联生涉嫌受贿罪一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孙联生涉嫌受贿的时间在2006到2007年期间,当时他担任原南汇区发改委主任,兼南汇城投公司董事长,共涉嫌受贿279.772万元。2012年,孙联生被逮捕,从其家中搜出180万元现金。孙当庭承认这些都是受贿款,事后,其家属又上缴了100万元受贿款。
在侦查阶段,孙联生对被指控的其中一次受贿犯罪事实全部认可,但此次法庭上又“翻供”。他解释道:“自己反复回想,确实没有收这笔钱。过去承认是因为怕落个‘态度不好’。后来想到,态度好要在事实基础上,所以现在说明真实情况。”
对于另3次受贿行为,孙联生全部承认。其中,对于受贿金额最高的200万元,孙联生回忆道,某公司总经理邵某说区政府有项目,就来向孙打听,孙表示:“你只要报名,凭你实力应该没问题。”为此,孙在工作小组会议上发表了“倾向性意见”,尽管本人没有直接点名该公司名字,却通过手下给予评标专家以“暗示”。2009年,听说孙联生要买房,邵某送上了“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