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密集发文,出台了涉及多个领域的政策新规。
广告业
文件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政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广告企业的,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但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广告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对广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矿产开发
文件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配置管理的意见
政策:我省将严格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依法依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公开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从严控制并逐步减少协议出让,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我省将健全全省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市场,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行政审批与市场交易分开运行。
新兴产业
文件名称: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建立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国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增强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妥善处理国际科技经济合作方面的知识产权事宜。
文史研究
文件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
政策: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将由省长聘任,馆员不规定任期,规模核定为100名,馆员年满80周岁后,转为荣誉馆员。馆员应符合的条件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低于60岁,不高于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