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月13日,新华保险潜山营业区在潜阳国际饭店举行大型现场理赔会,现场为客户送去理赔金15万元。
2013年元月4日,安庆中支接潜山余井镇村民孙金亮的电话报案称:新华保险公司客户孙大中因乘坐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事故日期为2012年11月6日。2013年元月4日,孙先生的妻子马巧珍以身故受益人的身份向新华保险安庆中支理赔。公司接报案后,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此案,经电脑查询,孙大中生前曾在新华人寿保险购买一份祥瑞意外保险,保额15万,为确保客户的权益,中支在受理案件后,快速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在明确事故经过和责任后,公司决定给付保险金,总计人民币150000元。从受理案件到结案给付保险金,都由专人负责帮助客户完善理赔材料,从立案到结案一共3天时间,完整地验证了新华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