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在即,准备旅游的人们被花花绿绿的旅游广告吸引得眼花缭乱,更不用说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各出奇招招揽游客,或是线路特价,或是超值享受,或是赠送景点,搞得消费者“心痒痒”,觉得到处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但是这其中有些是“真馅饼”,有些是“假馅饼”。前者可以为游客带来一个愉快超值的假期,而后者则是苦难旅程的开始。
如何才能保证自己能有个称心如意的假期呢?本期《星乐游》周刊将挑选常见的消费案例并罗列五大旅游陷阱,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
低价陷阱 去到才知门票自理
“和同学参加了温泉旅游团,一天行程,每人只需要100块钱,并且是全程高速、豪华大巴哦!还有一顿团餐呢。”大学生小赵乐呵呵地参加了某旅行社宣传单页上的项目,可是到了温泉度假村才发现:竟然还要自己买门票!小赵气冲冲地去找导游理论,却被告知:100元的团费仅包括来回大巴费和餐费,温泉门票钱并不包含在内。小赵算了一下:“买了温泉的套票之后,就发现其实也不比别的旅行团便宜多少。”像小赵这样自以为捡了“大便宜”、还没看清楚行程就急匆匆交钱的市民并不少见,而参加这种“超低价团”的结果往往是要有团费之外的花费。
防骗招数:市民在报名时一定要仔细甄别究竟是何原因导致的低价,虽然不排除有旅行社促销,但低于市场平均价的线路依然要小心。有些旅行社价格便宜,但在游览景点之类的地方就有猫腻。例如行程内没标注包不包门票、又或者包含了哪几段的门票。这些细节都需要格外注意。
行程陷阱 游览时间含糊不清
市民张先生去某旅行社报名北京高铁5天游,看到客服出具的行程,感觉安排挺丰富的,“上午去颐和园、雍和宫,下午去南锣鼓巷,晚上逛北海”。于是打算交钱报名。但他妻子却提出了疑问:景点游览时间多长?车程多长?购物点有多少个?参观购物点的时间多长?面对连珠炮一般的问题,客服人员顿时变得支支吾吾。疑窦丛生的张先生和妻子最终没有选择这家旅行社。
防骗招数:新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合同中应载明下列事项: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行程应该使游客对所有细节一目了然,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食宿陷阱 超豪酒店只有四星
“原以为‘超豪华酒店’是比五星级还豪华的酒店,结果入住之后我查了下,竟然只是四星级!顿时好失望!”春节将近,平日里忙于工作的赵先生陪妻子前往海南休闲度假,特地选了“海南七日超豪华双飞游”。结果失望地发现:酒店根本货不对板。赵先生和导游交涉,结果却无法令人满意。
防骗招数:市民要着重留意“超豪华酒店”、“超值团餐”等含混模糊的字眼,有些旅行社容易打着这种旗号来打擦边球。至于旅行时的住宿条件、餐费标准,最好在报团之前咨询清楚,以免花冤枉钱。
购物陷阱 行程突添购买项目
元旦期间,吴奶奶报了一个“夕阳红”的旅行团。由于这个旅行团成员大多是老人,所以行程安排主要以休闲为主,在每个景点停留的时间稍长。可是,在游览九寨沟时,导游却将集合的地点定在了山脚下的某家纪念品超市,这是合同没有注明的。待吴奶奶和同伴游览结束、在超市集合后,立刻被一群热情的销售人员围住了。最后吴奶奶在导游“帮忙”砍价下购了牦牛肉。后来才发现,这批肉存在问题。
防骗招数:市民在签署旅游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此行程是否会进购物点。如果合同上有条款写了“此景点游览完毕后会安排游客前往××购物”,则要问清楚购物安排是怎样的,有无消费最低限额、可否不参加购物活动等。市民最好将客服人员的回答注明在合同上,然后再签署合同。
退款陷阱 取消行程只退三成
“本想出游,但没想到临时加班。没办法只好取消行程,可是退钱时客服却告诉我只能退回三成。”小文说,“旅行社说报名已经截止,酒店的床位、机票等都已经订好,所以只能还给我三成。”由于小文签署的合同中并没有旅行社的赔偿条款,无奈只好作罢。
防骗招数:旅行社的赔偿条款是旅游合同中至关重要的一条,有些旅行社为了逃避责任、迷惑消费者,往往将其写在最后或干脆不写。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研究赔偿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