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文化报》报道 1月12日10时30分许,吉林珲乌高速上江密峰服务区北区入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承载34人的客车发生侧翻,14人不同程度受伤。在救援过程中,因过路费问题,急救车辆在收费站耽误了半个多小时。
当日10时30分许,在珲乌高速上江密峰服务区北区入口,一辆承载34人的客车发生侧翻,,有14人不同程度受伤。
“12时20分许,急救车拉伤者返回到出口时,收费员说我们U型行驶,超时30分钟以上,应该按规定交纳200多元的全程费用。” 120急救车一名男医生说。
“我向收费员解释,车内有4名伤者急需到医院抢救。收费员请示领导后答复,只收取行驶距离费用15元。”该医生称,当时急救人员出车紧急,都没带钱。在交涉无果后,他最后借了15元交费,此时已是12时53分。因15元钱耽误了33分钟。
吉林市急救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耽误时间太长,患者出现了生命危险,谁来负责?
华丹大街收费站负责人杨先生介绍,“按照国家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120急救车不是规定中的免费车辆,所以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收费。”杨先生说,如果特殊情况下,无法当时交纳费用,可以用有效证件或物品抵押,过后再补交,站里也能放行,但此方案与急救人员沟通无果。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全省对高速公路行驶的120急救车不免费,“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特事特办。这要视情况而定,并请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