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给合肥男子王辉(化名)带来了无法言说的痛苦:左腿截肢,性功能部分丧失。出院后不久,他将肇事司机所在合肥某混凝土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性福权”。
2010年8月23日9时40分,王辉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淝河路与兴平路交叉口附近时,与李某所驾驶的重型专项作业车相撞,事故导致他的左腿被截肢,并造成部分性功能丧失。
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事故中,肇事司机李某承担主要责任,王辉承担次要责任。但王辉出院后发现,肇事司机李某已离开其所工作的合肥某混凝土公司,并不知去向。悲愤之下,他将该混凝土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性福权”,索赔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38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经包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辉获赔67万元,其中性功能部分丧失赔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