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28岁的王女士因感情纠纷在乘坐飞机时谎称机上有炸弹,并以自杀相威胁与乘务人员对峙,最终致使飞机迫降,造成经济损失22万余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昨日披露,王女士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罪,已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1年10月13日16时许,王女士在乘坐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由北京飞往新疆乌鲁木齐的KN2273次航班期间,用随身携带的“笔刀”,在一本《中国联航》宣传册上书下“飞机上有TNT,还有30分钟一声巨响,真的上青天,很多人一起灭亡”等文字内容,并将此本宣传册传递给临近的二名乘客。
随后,王女士在机组乘务人员对其劝阻的过程中,又扬言引爆炸药,并以持刀自杀相威胁,与乘务人员对峙,最终致使飞机迫降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国际机场。期间当地出动警力200余人,并动用排爆设备用于安全疏散乘客、排除爆炸危险。据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王女士诊断为癔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情感爆发状态,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降低,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且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王女士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