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我省税务部门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审批期限,将在今年的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每年能按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提醒,欲创业的大学生们,请不要错过最后的申报时间。
另外,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校毕业生限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是指高校大学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内,即1月1日~12月31日。一旦超过毕业年度,大学生将无资格申领相关证明,自然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