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严禁用于接送学生;小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46人,初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政。
小学1~3年级一般不寄宿
根据省政府规定,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必须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学校及教学点的设置,须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撤并学校须由省政府审核
省政府提出,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撤并方案要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群众恢复意愿强烈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并报经市级政府同意,可予以恢复。
低速货车等严禁接送学生
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省将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小学、初中明确限制人数
为逐步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大班额”问题,我省将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使小学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将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