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被视为“反腐利器”,广东、江苏等地的试点工作引起极大关注。但一项有5604人参与的网络在线调查显示,90.81%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一些官员灰色收入不可监控已成为百姓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主要担忧。一些官员灰色收入会把还在局部试点的财产公示制度逼进死胡同吗?(1月7日中国青年报)
的确,如果财产公示停留在现有的阶段,官员的灰色收入情况可能得不到有效展现和遏制,但如果财产公示制度能够摸着石头过河,能够更进一步呢?问题也许就可以迎刃而解,缺陷就可能迅速被弥补,财产公示制度也就可以显示出其现实的威力。事实也是如此,财产公示制度历来被认为是反腐败的最终利器,它本应该在社会反腐中承担根本的主要的作用。
而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在表达失望的同时,也在表达着期待,他们失望越真实,期待就会越迫切。正是因为期待得迫切,才导致他们在面对现状时有诸多质疑和不满。而反过来,他们期待通过这种失望来表达一种诉求,那就是财产公示制度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所谓积极就是路径明确、方法得当、时间清晰,何时该做什么事情,该如何做都有清楚地规划和设计,而所谓稳妥就是保证效果持续和推进牢固,不能出现反复,不能出现倒退。只有积极稳妥地推进财产申报制度,人们对之不信任才能减弱,财产申报制度的效果才能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