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的强烈质疑声中,闯黄灯扣6分“杯具”了,公安部交管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本报昨日15版)
“黄灯时通行不合乎立法的本意,属于违反规则,从前没有将此明确规定,现在公安部门将此明确化,就是要对改变一些人将黄灯当绿灯通行的驾驶陋习。”《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表示,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这个解释与现行法规并不矛盾。
至于合理性问题,质疑者主要认为绿灯变黄灯没有过渡,刹车比较困难,容易造成追尾。对此,规则也很明确,只要车已过线就不作处罚。绿灯没有提示装置的问题,可以对信号灯进行改进。退一步讲,就算没有提示灯,只要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原则,不要野蛮驾驶,并非完全刹不住车。有人曾就此做过实验,以20~30公里速度行驶,线前5米可以刹住车。至于突然刹车会不会造成追尾,则要看车辆是不是保持安全距离。国内一些司机总是见缝插针,对前车贴得过紧,这自然非常容易造成追尾。
一些人对闯黄灯扣分意见很大,关键在于这个规则要改变其不良驾车习惯,改变习惯自然非常痛苦,有些抱怨则在所难免。从几天的实践来看,“最严交规”还是相当有效,事故率下降3成就很能说明问题,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因闯黄灯被处罚被扣分者并不多,也没有一些人危言耸听的那样大量出现追尾现象。
因此,无论质疑声有多大,都不能否认“闯黄灯扣6分”的现实合理性。当下一些司机将黄灯当绿灯使用的陋习正是国内很多斑马线事故的根源,必须用严法来规范。这也是规则制定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