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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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罚!
合肥市场明码标价还有不少欠缺
星级记者 王玉
 

星报讯  “采蝶轩蛋糕店内商品标价,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下发违法价格规定处理通知单。”昨日下午,在省城红星路采蝶轩蛋糕店里,合肥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下发了岁末市场检查的第一张罚单。据悉,采蝶轩将接受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在一个月内对采蝶轩各大门店商品,更换明码标价价签。

为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昨日,合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对市场价格进行了突击检查。

昨日下午3点,检查局工作人员进入了红星路采蝶轩蛋糕店。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蛋糕店内的所有价格标价都是该店内自制的价格签。根据规定,店家在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由物价局审核、监制的物价标签。对采蝶轩蛋糕店使用自制标签行为,检查局检查人员当场开出了违法价格规定处理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随即,检查部门还对红星路上的悠然坊、LF、老皮匠等商铺进行了价格检查。这些商铺内销售的商品,都是自制的价格吊牌,没有按照规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检查部门纷纷下发通知单。

据合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人介绍,凡在合肥市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收费的行为,都在实行明码标价的范围之内。店家在商品销售中,使用的明码标价签必须由物价部门监制的价格标签,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据悉,昨日价格检查局还对红府超市、百大CBD商场进行了分别检查。对使用不规范价格标签的商家,分别下发了处理通知单。接到通知单的店家,将进行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限期一个月内进行价格标签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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