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三劫匪商定去深圳“绑人”,无奈路费不够,便在合肥实施抢劫攒路费。抢到钱后,三人赶到深圳,谁知连续两天因车速跑不过对方的豪车没成功,第三天,换车“蹲守”时被抓获(本报11月30日报道)。近日,蜀山区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分别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八千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