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合肥市烟草专卖局举行了《合肥市2013~2015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市普法办、市政府法制办、省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和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共计66人参加了听证会。
会议宣读了《合肥市2013~2015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对《规划》起草情况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了说明,并对参会代表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尽的陈述和解释。本《规划》共有十七条,结合本地人口总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消费需求等因素,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设置零售点,明确规定了卷烟零售点设置的原则、基本条件、布局要求;重点突出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对具备经营能力的残疾人、军烈属、自谋职业的复退转军人等六种情形予以不受合理布局限制;因城市建设导致原商贸城或集贸市场被拆迁后,政府又新建商贸城或集贸市场的,原商贸城或集贸市场内的持证经营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整体搬至新商贸城或集贸市场继续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的,提供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受布局要求限制。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顺应了合肥市经济形势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等影响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因素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为维护合肥市合法、有序的烟草制品经营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