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合肥5·5南淝河浮尸案开庭,被告人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站在了合肥中院被告席上。
被告人段某,男,1976年出生,湖北荆州市人,初中文化,无业。被害人阚某,男,肥东人,退休员工,51岁。
段某供述,2011年11月,他在南京大行宫地区的防空洞内结识阚某。当时,段某离婚不久,又因生意失败,无固定居所。段某称自己性取向正常,与阚某结识后,阚某自称其有养老金,并提出要带着段某一起来合肥,让段某帮忙打理他的生活。2012年2月24日,阚某带着段某来到合肥,在井岗镇村西新庄附近租房同住。5月1日晚19时许,段某用床边的铁锤对阚某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法庭上,段某供述,案发当晚,他与阚某喝了一瓶白酒、四瓶啤酒后,阚某要求段某与其发生同性关系,遭遇段某回绝,阚某威胁要将双方裸照寄给段某家人。不堪威胁的段某将其杀害。
据检方指控,段某将阚某杀害后,曾用毛毯将被害人的尸体包裹住,用绳索将红砖绑到尸体上,将尸体沉入南淝河内,后将租住屋内的血迹进行处理,并多次使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取款、购物。5月5日,正在家中的段某发现外面停了几辆警车,意识到案发,当天中午坐车去了南京。6月16日段某归案。
在庭审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环节,被害人阚某的家属向被告人段某提出了总额为405026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段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经济能力有限,希望自己的家人尽力赔偿。期间,段某前后两次在庭审中转身向旁听席的死者家属鞠躬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