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因为拆迁补偿发生分歧,企业停工两年之久。12月20日,这一消息经本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后,巢湖市政府一直没有回应。12月25日,该市相关部门在没有下达补偿决定、依法支付征收补偿款的情况下进行了强拆。
现场:数十米围墙被推倒
昨日11时左右,记者赶到现场时,拆迁人员已撤离。在巢湖华巢食品厂背面,一面长达数十米的围墙被推倒,残垣断壁和钢筋护栏裸露在外。
72岁的李兴业是该厂值班室的看门老人。他告诉记者,当日9时许,两个青年男子敲门要进厂房,老人出来一看,“外面站着一两百人,有的头戴钢盔,还有警车在路边。”
李兴业称,见此情景,他坚决不开铁门。随后,一台挖掘机推倒背面围墙进入厂房,将背面围墙全部摧毁。
华巢食品厂负责人徐军称,据他了解,这起强拆是由该市大建办和夏阁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行的。
镇政府:不服可以起诉
当日中午,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夏阁镇党委书记陈国华。陈国华告诉记者:“因为高铁建设,巢湖市国土部门已经对其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并且登报公告,如今期满,所以几个部门联合对该厂房进行拆迁。如果不服,企业可以告我们政府,法院判多少,我们赔多少。”
在补偿款没有赔付到位的情况下,作为政府部门有没有强拆的权限?对此,陈国华没有正面回答。
律师:强拆无法律依据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郑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拆迁和房屋征收等条例法规规定,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但必须先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且补偿到位。如果协商不成,政府拆迁部门应该下达拆迁补偿决定,若被拆迁人不服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政府在没有下达拆迁补偿决定书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行政力量进行强拆,法律上没有赋予他们这个权限。”郑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