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从源头防治“人情保”、“关系保”;在城乡社区新建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和平台,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提供依托;打造一批精品社区……记者昨日获悉,2013年省民政厅将出台多项新政,惠及低保、五保、灾民、流浪乞讨人员等多个困难群体。
社会救助:源头防治“人情保”
2013年我省将重点防治“人情保”、“关系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明年,将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县级民政部门要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从源头上进行防治。”
此外,我省还计划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该负责人表示,这样也将更好地防治“人情保”、“关系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两节临近,省民政厅还将和相关省直部门配合,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根据价格涨幅情况,及时启动价格上涨补贴机制,惠及广大困难群体。
社会福利:新建改建一批为老服务平台
2013年,省民政厅福慈处将重点实施两类民生工程项目: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我们将督促各地按照收入倍增计划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同时,力争到2015年底,使40%的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7年底达到60%。”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将在城乡社区新建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和平台,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提供依托。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是2013年省政府新增的一项民生工程项目,省民政厅将开展孤儿、困境儿童分类施保试点探索,推动儿童福利向普惠型转变,不断扩大提高儿童福利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推动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从单纯的“养育型”向“指导型”转变。
国务院新修订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的《实施细则》出台后,省民政厅将修订出台《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我省明年还将出台以下惠民举措
救灾减灾:救灾实行周报,确保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社会事务:省民政厅将与计生、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实现婚登系统与公安等多部门联网,争取实现相关信息共享;
救助管理:我省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动,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帮助流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优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基层政权:“十二五”末,全省城市社区13%达到精品社区、40%达到示范社区、30%达到标准化社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