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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立法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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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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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立法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资产

 

星报综合报道 国家杜马昨天以437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读通过法案,禁止官员在国外拥有不动产和银行账户。

法案禁止各级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外国境内的外国银行拥有或开设账户,禁止其在国外拥有或购置不动产,禁止其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的有价证券。不过,如果海外账户的资金用于公务活动、医疗或教育目的,则不受此禁令约束。

法案规定,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课以500万~1000万卢布(1卢布约合0.032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最多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

法案要求拥有海外资产的上述人员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注销其海外账户,转让其不动产,并规定只有在脱离公职3年之后方可在国外开设账户或购买不动产。

国家杜马制宪和国家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维亚切斯拉夫·雷萨科夫对记者说,官员“原则上不应拥有海外账户和资产。如果想买股票,就在这里买;如果想存钱,就把钱存在俄联邦境内。这一原则得到了议会各党派的支持……不允许一条腿在这里,在俄罗斯,另一条腿在国外,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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