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千元 只为寻得老父归
好逸恶劳男状告父母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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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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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逸恶劳男状告父母索要抚养费

记者 王旭东 星级记者 张火旺
 

星报讯   日前,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较为少见的民事诉讼:已婚男子晓俊起诉亲生父母,要求他们支付生活费用每月80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30多岁的晓俊,没有固定工作。他在起诉状上称:自己没有任何技术专长,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此无法养活自己。而其父母均为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收入很可观,每个月给自己800元生活费是理所应当的。

“我们没有教育好他,可能是从小过于溺爱,养成了他好逸恶劳的毛病。”法庭上,面对晓俊的言辞,其父母很是伤心,称他们花了很多钱帮助晓俊结了婚,但晓俊婚后仍然不务正业,不努力工作,因此经常旷工被炒鱿鱼。无论从法律或者道理上,做父母的并没有义务拿钱供他挥霍。

法院在审理后得知,晓俊本来在固镇县某工厂上班,结婚之后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每月所领工资完全不够自己开销,更别提补贴家用了。法院认为,晓俊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在对待工作和家庭方面态度极不负责,个人存在过错,其父母对其并无抚养义务。好逸恶劳的晓俊最终败诉。(晓俊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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