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祝亮
或许若干年后,地铁列车就在我们家楼下疾驰而过;道路两边小商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整齐的室内商业街……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拟出台新标准,来规划城市建设中的细节。
居住用地 商住楼可盖地铁上
根据草案内容,合肥市将鼓励轨道交通用地与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混合使用,立体利用轨道交通上盖空间,建设商业服务、办公、住宅与配套设施等综合功能体,用地性质表达为轨道交通用地+商业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办公用地、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布局应综合考虑区位、周边环境、用地条件、人居适宜等因素,相对集中布局,并应与公共交通结合。鼓励通过垂直绿化、屋顶花园、阳台及室内绿化等方式,联系和渗透居住用地的绿色空间环境。
沿街小店 鼓励建室内步行街
沿城市主次干道不宜建设居住建筑,确需建设的,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住宅建筑阳台应全部封闭,阳台、雨篷、凸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阳台应全部封闭。
沿城市道路不宜修建围墙,确需修建的,应采用透空式,高度不宜超过1.6米,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在退让部分密植绿化。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步行设施 地下通道将接入周边建筑
在轨道站出入口、公交场站、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筑主要出入口等主要人流节点之间应建立便捷的、有遮阳避雨设施的步行衔接设施。鼓励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起点和终点与周边建筑连通。
步行设施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步行区内应设置盲道,并兼顾轮椅、婴儿车的使用。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应做到无障碍放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