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昨日,云南省楚雄州原州长杨红卫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昆明市开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大理州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1年,杨红卫在担任红河州州委副书记,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协调贷款等事项中,为相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与妻子余赛英(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79万多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收受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万多元。经查,杨红卫及其妻在昆明、个旧、弥勒等地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
杨红卫于1963年8月出生于红河州弥勒县,从云南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开始从政。23岁即出任红河州团委书记。28岁担任弥勒县县长,33岁升任红河州州委常委、秘书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42岁的杨红卫调任楚雄,不久担任楚雄州州长。然而,几年的时间,这样一个政治明星,蜕变为“狂热、狂妄和狂欢”的涉毒州长。
杨红卫私生活腐败,他不仅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还吸食毒品。他所吸毒品,是一种以鸦片为主、多种中草药加工的混合物,名为“卡苦”。“卡苦”价贵,多在社会富裕阶层流行。据测算,瘾癖大者每日需人民币约200元,月需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