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城市民胡女士致电本报称,12月12日,她从大东门附近的采蝶轩蛋糕店购买了一盒老婆饼(4个),次日早晨,他吃时发现其中一枚里有塑料皮。胡女士当即带着老婆饼前去理论,但双方不仅没有谈妥赔偿,店员还与胡女士发生了争执。
胡女士告诉记者,吃到有异物的老婆饼后,她来到蛋糕店要求店员做出解释,并要求蛋糕店给予5000元赔偿。记者联系到蛋糕店,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意为胡女士退款并支付10倍赔偿,也愿意带她到医院检查,出现问题医疗费由公司承担。”该店员称,直接赔偿5000元,公司方面无法接受。
昨日下午4点,记者再次联系该蛋糕店,店员称,已与胡女士达成解决方案,具体赔偿数额对方并没有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