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12月13日《京华时报》)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而提起的诉讼。虽然法律没有支持学生可以就奖学金方案提起行政诉讼,但这并不代表学校没有义务向学生解释奖学金方案的公正性、合理性;实现方案制作和资金管理的透明性。这一方面在于奖学金等学校经费,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学生的学费;另一方面也在于国家为了培养学生将大量资金划拨给学校。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更是国家重托的培养对象,应当有权利知道自己和国家委托给学校管理的资金,是否真正为教学而花,为学生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