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不满“亿元资产贱卖案”的重审判决,吴英再次提起上诉,并致函金华市中院要求法院调查审判人员有无徇私枉法、贪赃枉法。
两起“案中案”为本色集团起诉胡滋仁、刘贤富,要求其支付购买本色集团14处房产的尾款。这两起吴英资产被贱卖的“案中案”重审于今年11月27日宣判,浙江省金华市中院推翻了此前的判决。但吴英不满重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其上诉的主要诉求则是撤消判决,认定吴英与胡滋仁等购房协议是否伪造,以及吴英是否收到了两人的购房款等两项事实,并将相关三人以涉嫌诈骗移送公安机关。
在上诉之外,吴英的追责意图更为强烈。函件里吴英怀疑,这起案件有法院人士参与勾结才会错判。她质问称,如此明显的虚假诉讼,为何拖了6年之久,至今尚未查明案件事实?吴英提出,请金华市中院“调查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有无徇私枉法、贪赃枉法,“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