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志·气象志》关于民国三十一年,也就是一九四二年,有这么一段记载:
农历二月,祁门雨雹;夏,淮北大部分地区旱。祁门:二月二十二日大雨雹。阜阳:豫东大旱,皖北次之,三十二年春夏间,豫东灾民麕集县境,卖妻鬻子及倒毙路旁者,时有所闻。
“皖北次之”,说明当时北部安徽的灾情也不小。但时至今日,这段灾荒史,既不见于经传,也不大被人提起了。国家承平日久,不光是荒年,更多历史从我们的视界中淡出,尤其是那些沉重的记忆。
如果说电影《一九四二》唤醒了人们对灾难的集体记忆,那么比电影更真实,也更需要铭记的是:灾难从未远离过我们。
在本民族的历史上,天灾的危害,通常都是被人祸搞大的。人祸不绝,灾难随时还会卷土重来。
然而,一九四二年的安徽,饥荒并不是全民同忾之灾。这一年,日寇占据了江淮大部分地区,犯下了滔天罪行。
七十年后,我们这些经过侵略者铁蹄践踏,仍有幸降世的一代人,应该温习这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