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招投标中心产权部受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合肥市第四批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此次推出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共涉及7处。其中LED电子屏广告就多达3处,分别是:瑶海区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LED电子屏广告;包河区南一环恒兴广场(周谷堆市场东侧)LED电子屏广告;包河区宁国路LED电子屏广告。墙体广告共有2处,分别为:庐阳区淮河路4号东侧墙体广告,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口楼体广告。此外,还有庐阳区女人街(原龙图商厦北立面)和庐阳区女人街(原龙图商厦东侧巷口)2处灯箱广告。
招标信息显示,瑶海区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LED电子屏广告的出租价相对最高,“起步价”达到了160万元(3年租期),即使最低的庐阳区女人街(原龙图商厦东侧巷口)灯箱广告,也需要12万元的租用底价(3年租期)。
“在招租公告中,我们不但对电子屏像素、声音和亮度有严格规定,而且要求承租方每年应安排不少于10%的时间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