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用好用足价格职能 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物价部门伸援手 帮助菜农摆脱滞销困境
我省各类培训收费将有章可循
我省出台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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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价格监测机构成立十周年座谈会在肥召开

日前,全省价格监测机构成立十周年座谈会在合肥举行。会议回顾了机构成立十年来价格监测工作发展历程,总结了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经验,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与奋斗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主任张化中、省物价局局长王建中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张文玉

省物价局举办今年第三次物价局长咨询接待日活动

近日,省物价局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举办了今年第三次物价局长咨询接待日活动。活动期间,现场价格咨询热线共接到16个咨询电话,现场接待12家企业的咨询,内容涉及物业管理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招投标价格有关政策、出租车收费、小区供暖收费等6个方面。省、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的热点价格问题。 姜蒿

省物价局开展“法治机关”创建工作

日前,省物价局出台了《创建“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意见》、《重大价格政策后评估试行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多举措强化依法治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价格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贾综

我省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近日,省物价局发布《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马宣红

合肥、安庆两市启动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日前,我省在合肥、安庆两市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中储粮安徽分公司36个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每50公斤140元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粳稻。省物价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并督促两地委托收储库点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促进粳稻收购市场平稳有序,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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