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获悉,在合肥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申请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后,住房性质变更为一般存量住房。目前,合肥市第一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同和民康小区,已经交付使用5年多,达到上市交易的条件。
意欲上市交易的申请人,到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缴纳土地收益出让金及房屋权属交易相关手续。土地收益收缴标准,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前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需按照届时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2008年1月10日(含)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易后的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持有《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和地税部门的土地收益完税凭证,其他相关材料和税费可按存量房交易办理。而明年合肥另两个经济适用住房——滨湖惠园、丁香家园,也将满足5年的上市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而合肥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经济适用住房有优先回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