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省居住登记办法最终出台后,里面对居住登记时限的规定和先前草案中有别,那就是咱星报读者的功劳!记者昨日下午将读者们的意见交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专家的手中。“质量高”、“专业”、“对立法很有帮助”……本报读者所提立法意见受到专家赞赏。
“罚款不是目的,为了督促登记”
意见征集过程中,争议较大的是没有办理居住登记该不该罚款的问题。立法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对照周边省份的相关法规,有的地方没有提到罚款。罚款不是目的,设置法律责任条款的目的是督促流动人口及相关单位提高自觉登记的意识。正如有的读者说的那样,居住登记又不用收费,在今后,很可能只是上个网、打个电话、发个短信的举手之劳。”
“通俗点说,警察找上门让你登记一下,你都不愿意配合,这种情况下才会被罚。”
“居住登记时限或考虑修改”
“星报读者还提到了修改居住登记时限的问题。这个也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反复权衡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星报读者提出应该延长到15天比较合适,我个人认为偏长了,但在未来几天会和公安部门进行研究,看看是否应该在7天的基础上再适当延长几天。”
“还有居住证办理发放的时限,原先为7个工作日,但也有不少人反映这个期限长了,建议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也会考虑是否再进行压缩。”
“办法草案下旬交到省长手中”
“星报读者们提的意见都是非常好的,质量非常高,对我们立法工作很有帮助。这些意见,我们都会在未来几天会同公安部门一起商量、斟酌,对办法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
据立法专家透露,“根据目前进度安排,本月下旬将会把办法草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一旦常务会议通过,省长签发后,就会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实施日期,很可能就会定在2013年的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