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注意了,如果你手中有余钱不妨提前还贷减轻第二年还款压力。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提前还贷每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前提是每年12月20日前必须提交申请,跨年不可办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即可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分为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结清,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贷。提前部分还本金的,提前还本金额不得少于一万元(不含当期应还贷款本息)。还款时间也有规定,约定的提前还款日期应为正常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且在当期正常扣款日期之前,当期正常扣款日期前后各3个工作日内将不受理提前还贷申请。
今年由于不少银行开展了公积金贷款独立核算业务,能提前还款的银行不少。如果市民是在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直接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贷申请。不过提前还贷部分只能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
贷款人全部结清贷款的,在约定扣划成功后,可到管理中心二楼担保柜台打印《贷款结清证明》,凭此证明直接向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也可同时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