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们在竞标中失败,而我们自主创新的专利却被中标者盗用。”近日,天健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状告特威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一案,被当做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天健公司称,他们被侵犯专利的产品为一种“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这两项专利已于2011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至今合法有效。2012年,天健公司等多家公司就合肥某大型商业广场隔油、污水提升装置工程竞标,最终被告特威达公司中标。
之后天健公司却发现,特威达公司用于工程的设备,无论外观还是构造均抄袭其“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发现被侵权之后,天健公司提起诉讼。
特威达公司辩称,产品并未侵犯天健公司的专利,外形和构造上均与天健公司产品有所不同。
合肥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涉嫌侵权的产品外观与天健公司专利产品的外观相似,原理、手段、效果等也基本相同,因此构成侵权。综合各项因素后,法院判决特威达公司赔偿天健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在合肥地市级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给天健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停止生产使用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