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调查发现,河北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国税局称今年的任务完不成,企业要做点贡献。企业主认为,企业困难时收过头税,会加速企业倒闭。(11月28日《新京报》)
国产大片《让子弹飞》中汤师爷那句“晚了,前几任县长把鹅城的税收到九十年以后了”堪称经典笑料。没想到河北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又出现了一个现实版的“鹅城”,收过头税的理由更为经典:为支援钓鱼岛开战。
笔者以为更为现实的原因可以用数据表达,有数据表明,今年1~6月,全国财政支出同比增速依然高达21.3%,其中地方财政支出同比增速更是高达24%。
虽然征税工作的形势似乎很好,不过早在8月底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在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强调指出,今年要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坚决不收“过头税”。
不收“过头税”这就要求在经济走低形势下,财政收入预算一定要符合实际。同时,各级政府要有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打算。
不过这或许只能是笔者一厢情愿的看法。分税制改革发轫之时,早已经埋下了“过头税”的根源,分税之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决定税法的立法、司法、执法事宜;划归地方政府征管的地方税税种,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立法、开征、停征、减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
结果就是,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自当时起,既有足够的动力,也有足够的压力充分利用其掌握的税收征管权,以提高征管效率为名推高实际税率。
所有法制的根本,在于人。其实财政部门在设计政策之初早就已经解决了这些纸面上的问题。实际上问题不在于设计,而在于这些设计的最后一只靴子何时能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