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开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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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开财产

 

星报综合报道 越南继续推进国内改革。继制定法律赋予国会成员对越南领导人进行信任投票之后,越南继续订立法规扩大国会对官员的监督。近日,越南国会以94.98%的赞成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该法律要求公开化越南高级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表。

据越南媒体报道称,23日,会期达一个月之久的越南第13届国会第4次会议落下帷幕,反腐败、监督政府与制定措施改善民生成为本届国会的焦点议题。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致闭幕词时表示,“国会代表、各级部门和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就有关自己已被托付的任务和权限的实现情况直接向全国人民作报告。国家单位和国家干部、公务员的活动日益贴近人民,日益公开化、透明化。”

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与此同时,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应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这部法律还对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财产的各类义务加以规定,越南国会指定政府负责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的财产定价、申报人的权力与责任、申报手续与程序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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