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周先生来电称,两年前,他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早就办下来了,但户口一直没法迁。”
周先生说,当时,谈好价格后,过户手续很顺利地就办好了,很快,他还拿到了房产证。“只顾着办手续,没想起来商量迁户口的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对“对方迁走户口”一事做约定,而对方户口不迁走,他便无法入户。“和对方说了好几次,他都爽快地答应迁,但一直不见行动。”
针对此事,原房主表示,房子已卖给周先生,把户口迁走,让他入户理所应当,随后便会和他协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