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老人、小孩,供热计价,是否可以按照面积计费?”“我们小区到目前没有实行‘一费制’收费,是否合理?”昨日下午3点,省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内,准点进行了省物价局局长接访。短短一个半小时,现场共有11人咨询,热线电话16个。接访的价格问题涉及供热、药品、小区一费制、出租车票价等。现场解决问题80%以上,现场无法答复的案例,被物价局带回进行核实,并将尽快给予答复、解决。
明年合肥将实行供热两步制
焦点一:我是合肥市供暖住户,现在供暖收费是按照流量进行计算的,因为家里有老人和小孩,是否可以申请按照面积计费供暖价格?
现场答复:合肥供暖用户达到6万多户,其中大致分为计量表用户和非计量表用户两种。在收取供暖费用时,按照《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已安装热量计量表的用户,按热量计量表收费。未安装计量表,实行按面积计收热费。
具体收费结算方式为:按面积收费,热费结算等于家庭建筑面积乘以17.5元。此外,封停用户按总费用的30%交纳基本热价。
如果按计量表收费,单价按照0.35元/千瓦时计算,封停用户按用热形式不同交纳500元、600元、1200元三种形式的基本热价。热费结算等于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结算后如果没有达到基本热价,按照基本热价收取。
现阶段,按面积计费供暖,不利于节能;按流量计费,在操作过程中,某些小区因入住率低,供热机器管道转速高、传导慢,导致分摊到各用户的费用较高。因此,下一步合肥市物价局将对供暖价格进行改革,采取供暖两步制方法计费。
据悉,供暖两步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按照计划,明年合肥物价局将进行供暖两步制调研,届时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外地经验,出台合肥供暖两步制新规。
尽快全面实行一费制收取
焦点二:合肥物价局早在2011年就提出小区收费采取“一费制”。现在已经是2012年11月了,我们小区依然是按照老价格收费,是否合理?
现场答复:去年8月,合肥市开始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一费制”出台时,考虑到已入住小区此前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合肥市特别规定对于已入住小区可在老合同到期后再推行“一费制”。(此类情况属于咨询小区范畴)。
在实际收费中,大多数小区合同期限不明确,部分小区虽取消了电梯费、照明费,却又增加了门禁费、停车卡费等等。按照文件规定,实行一费制后,小区物业只收物业服务费、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和停车费三种费用,公摊费并入到物业服务费中。
合肥市物价局计划在年底前,确保全市1000多个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中,80%以上实现物业收费“一费制”。合同没有到期的小区,也将在明年对其收费进行变更,全部执行“一费制”收费。
小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在执行“一费制”前,物业公司必须经过当地街道居委会和住建部门登记,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小区业主有50%以上同意的,方可前往区物价局进行备案,之后按照新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