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人撞了,肇事者不见了,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恼火。可是江苏扬州一名小孩在撞坏私家车后,为车主留下了一张字条致歉:“我是扬大附中一名学生,在今天中午的放学途中不小心弄坏了您的车。”(11月6日《乌鲁木齐晚报》)
一张字条之所以温暖如斯,恐怕也就在于当事人所说“如释重负”所释放出的“正能量”。说起来顺理成章的事情:犯错了,认错并请求谅解,这是最底线的公序良俗。甚至我们都会拿“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老话诲人不倦,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早就不相信了这个逻辑,鲜有人真的认为“认错”是一件大善事。也因为认错稀缺,这张小纸条才显得那么“价值连城”——譬如有专家就说,此事关乎城市文明大计。
货真价实的认错道歉,似乎已经濒临绝迹。成功可以“复印”的唐骏先生造假了,有了半丝歉意吗?“史上最牛造假”的教授被戳穿伪造学历身份,有过致歉表示吗?郭敬明抄袭事件早已尘埃落定,毫无悔意仍是翻不过的一页……弄到最后,好像人类已经对这样的死皮赖脸毫无办法,只能以阿Q式的“恕道”自我安慰。至于权力的认错道歉,尽管形式上越来越多姿多彩,但内容上仍显得诚意寥寥。前几日有消息说,一些城市正探索“建立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此举弥足珍贵,而潜台词令人唏嘘。
易中天先生说,“我们何时才能学会认错?恕我直言,恐怕任重而道远。别的不说,面子这关,就多半过不去”。但问题是,认错在历史上也并非一直都是什么可耻的事。譬如古今中外真正的贵族,如果有错,引咎辞职,不等他人弹劾;如果有罪,自己了断,不等他人动手。这或者说明两个道理:一是不会致歉、不求谅解,是因为灵魂或者良心已然弃之如敝履;二是一种群体精神或阶层认同,犹如“百年老字号”,也会唤醒个体的信誉感、荣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