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歌曲有望收费”的消息早有流传,前日,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南京出席某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收费并不应该由听众买单,“这么多年来,电视台、电台、网络一直免费拿着别人辛苦做的音乐,赚取了巨额的利润,我觉得接下来应该是这些播出平台付钱。”
高晓松说的是一个事实,目前国内大多数的音乐播出平台,之所以有人气有广告收入,主要得归功于“免费下载”。就国人的消费习惯而言,突然实行网络下载收费,对这些播出平台来说是祸是福,还真是一个未知数。另一方面,一些民间音乐人显然也不太希望下载有偿,这会大大影响他们的原创音乐传播。早期从网络走红的歌曲或歌手,正是得益于网络“免费下载”。
然而,唱片业的不景气,传统音像制品市场的萧条,又确确实实是“网络免费下载”一手造成的。现在提到要与国际接轨,开启付费机制和有偿下载,对保护原创音乐肯定有益。这里面蕴含了一层变换关系:付费下载,相当于掏钱去买CD或卡带,尽管让习惯了免费的听众接受这一转变有点困难,但长期来看,付费是一个趋势。随着iphone在大陆的热卖,新生代群体的消费实践其实加剧了这一趋势。
那么,有内地校园民谣教父之称的高晓松,为什么要坚持不让听众买单呢?这跟本国的实际有很大关系,与之前作家跟百度文库打官司的情形类似,我们的版权生态很可虑!各类音乐播出平台,特别是那些商业化的平台,是通过对音乐人的版权一次又一次的侵犯,来实现自己的赢利的。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整顿下,这种情况似乎有所好转。在这种背景下,网络下载音乐收费,似乎更应该分类处理,一般情形需要收费,但对于纯商业化的网站或播出平台,我看就别让听众破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