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芜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归案。
据悉,2012年1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安徽芜湖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在工商部门进行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完成注册登记,属于一家“影子公司”。
吴某某私刻该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以该公司的名义骗取芜湖县某镇政府的信任,与镇政府签了一份总投资50亿元的项目。之后,联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等人,凭借已事实上被解除的协议书在外发布招标信息,并且利用承建商急于承接合同项目的心理,与受害方签下虚假施工合同,以收取保证金等方式共骗取被害人庞某、方某工程保证金35万元、“好处费”18万元。
发现被骗后,受害方多次向吴某某索要保证金未果,遂到芜湖县警方报案。芜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