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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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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到期,租客不“露面”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昨日,多位市民来电反映,房子租给租客,眼见房子快到期,对方既不续租,也不“露面”交出房子,对此他们感到很无奈。

市民王先生说,一年前,他和租客签了租房合同,最近已到期,他想联系对方收回房子,但对方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

市民赵先生遇到的租客则更为离谱,不仅合约到期了,对方还欠了他一个月房租没给,思前想后,赵先生不想再把房子租给他,“但一直联系不上他。”上门好几次,也没“堵”到人。

星报提醒: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黄莉莉律师:租约到期,租客不现身交出房子,房主一定要在物业公司相关人员或辖区派出所民警的现场见证下“开锁进门,收回房子”,“同时要注意把租客的物品整理好,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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